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方案(修订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新冠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方案的通知》等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承担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技术人员必须是经过区级卫生健康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有序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时完成我区新冠疫苗接种任务,雅安仁康医院(雅安结石病医院)王雅娟、高敏、王博等10名护理人员通过卫健部门组织的接种培训,考核取得了新冠疫苗接种合格证。